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阶段
2、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标的金额:人民币2,141万元
4、对公司的影响:如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履行执行通知书[(2024)粤1971执诉前调63340号]的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可能对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处置。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披露了广东宏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1971民初29261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的《2024-056: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公司上述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执行通知书[(2024)粤1971执诉前调63340号],主要内容如下:
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4)粤1971民初2926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未在限期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广东宏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限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与本案工作人员联系并缴纳执行款;如有调解意向的,应当积极与对方当事人达成有效的和解协议。如逾期未履
行文书义务,本院在依法对你(单位)的财产强制执行的同时,可依法对你(单位或单位相关责任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媒体曝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其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申请标的:21323765元(暂计);执行费:88724元;合计:21412489元(暂计)[此为暂计数额,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等应按生效文书确定的标准计至清偿之日止]。
二、上述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如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能如期履行执行通知书[(2024)粤1971执诉前调63340号]的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可能对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进行处置。
三、备查文件
宏侨建设公司诉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通知书[(2024)粤1971执诉前调63340号]。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