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4-080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5层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48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347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人数 | 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79,201,986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16,270,975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2,931,01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8.5026 |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2.1128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89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熊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征宇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78,256,731 | 99.7507 | 786,276 | 0.2074 | 158,979 | 0.0419 |
其中:A股 | 315,353,920 | 99.7100 | 786,276 | 0.2486 | 130,779 | 0.0414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 62,902,811 | 99.9552 | 0 | 0.0000 | 28,200 | 0.0448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78,331,738 | 99.7705 | 645,444 | 0.1702 | 224,804 | 0.0593 |
其中:A股 | 315,428,927 | 99.7338 | 645,444 | 0.2041 | 196,604 | 0.0622 |
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 62,902,811 | 99.9552 | 0 | 0.0000 | 28,200 | 0.0448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3.01 | 关于选举郦仲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77,118,862 | 99.4507 | 是 |
3.02 | 关于选举鲁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376,914,754 | 99.3968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3,758,028 | 97.9473 | 786,276 | 1.7600 | 130,779 | 0.2927 |
3.01 | 关于选举郦仲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 42,620,159 | 95.4003 | ||||
3.02 | 关于选举鲁琨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 42,416,051 | 94.9434 |
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1、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为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陈可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