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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图测控:主承销商关于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图测控”“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已于2024年11月8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2024年第22次审议会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767号)。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规定,对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投资者筛选的原则是,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

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经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

(4)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2、参与规模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认购股数、金额及锁定期安排情况如下:

序号战略配售对象名称承诺认购股数(股)承诺认购金额(元)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517,28310,499,598.3612个月
2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115,607800,000.446个月
3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2,167,63014,999,999.606个月
4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7631,499,999.966个月
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6,7631,499,999.966个月
6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144,5091,000,002.2812个月
7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44,5091,000,002.286个月
8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04,6826,260,399.4412个月
9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72,254499,997.6812个月
合计5,500,00038,060,000.00-

3、配售条件

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申购,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

4、限售期限

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限售期为6个月或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人选取战略投资者的标准,同时亦符合《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具有参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资格。

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及战略配售数量符合《管理细则》中“战略投资者不得超过10名”和“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5000万股的,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二、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的具体情况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共9名,分别为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一)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信息

根据《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证明等资料,并经查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s://www.amac.org.cn/),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SARD83
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4年11月25日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19日
到期日2034年11月20日
投资类型混合类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资产管理计划行使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权属登记等权利,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

因此,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为该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事宜,已经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员、类别、认缴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类别认缴金额(万元)
1胡煜董事长、核心员工130.00
2牛威董事、总经理120.00
3李攀副总经理100.00
4张子航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100.00
5崔忠林职工监事、核心员工100.00
6李俊哲核心员工100.00
7金群峰核心员工100.00
8张轲核心员工100.00
9高娟核心员工100.00
10罗丹核心员工100.00
合计1,050.00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为委托人的自有资金。

5、锁定期

中信建投股管家星图测控1号北交所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193JP0G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旭东
注册资本61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109
营业期限自2017年11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系中信建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中信建投证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信建投证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81%,第二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76%,因前两大股东均无法单独决定半数以上董事会成员的选任,无法控制董事会,亦无法单独控制股东大会半数以上表决权,因此中信建投证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亦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系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的全资子公司。除上述关系外,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27F02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景安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4层401室
营业期限自2015年11月27日至2035年11月26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00%)

根据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登记备案程序。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文件,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CXH8W580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23年9月27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10室
营业期限2023年9月27日至2031年9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股东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4.00%) 安徽省空天信息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 科大硅谷引导基金(安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

根据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为股权投资基金,已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基金编号为SACG10。

经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0日,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71755)。

2、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运峰),实际控制人是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合肥空天信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

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0013881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注册资本358,977.1547万元成立日期1988年7月28日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营业期限自1988年7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31.77%)

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山西省财政厅。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0BTQE6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唐洪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2月14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7层701-1
营业期限2017年2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

根据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4日,其作为

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于2020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70590)。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
基金编号SARU61
备案时间2024年12月5日
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保投资”)。根据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说明并经核查,中保投资系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保险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104号)设立,中保投资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4、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经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

中保投资(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中保投北交智选战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306647317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崔肖
注册资本150,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14年8月7日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53号院13号楼二层208室
营业期限2014年8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00%)

根据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其出资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3、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7MA4F78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丁玉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22年4月25日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12层1229室
营业期限2022年4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郝筠(50.00%) 青岛卓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 杨鲁豫(10.00%) 刘薇(10.00%)

根据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25日,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于2022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74111)。

2、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基金产品信息

基金名称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ZU231
备案时间2023年4月20日
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郝筠。

4、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合法募集的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6、锁定期

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通过公开途径查询以及通过书面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文件,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12HD2L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法定代表人刘世芳
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10月9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5号楼B座四层403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9日至2035年10月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中兴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1.00%) 北京中兴通控股有限公司(49.00%)

根据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主承销商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经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9日,其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于2016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4360)。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北京中兴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朱元涛、刘世芳。

3、与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联关系

经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经核查,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所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

5、锁定期

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投资者是否存在《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核查

《管理细则》第五节“战略配售”之第三十七条规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股票在本所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三)股票在本所上市后发行人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及其控股子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内,任命与该战略投资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五)除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主体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金认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六)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经核查,战略投资者不存在《管理细则》第三十七条的禁止情形。

四、战略投资者的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述战略投资者符合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具备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的配售资格;前述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限售期安排符合相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前述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不存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科星图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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