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4年12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