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相关承诺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净额受限情形尚未消除,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张宏伟先生未履行相关承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鉴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因流动性暂时趋紧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东方财务公司控股股东,其与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具体如下:
1、截至2024年6月17日,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0亿元、贷款余额6.66亿元,存贷差约为9.74亿元。
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同意通过处置其所持有的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467.HK,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部分股权、UEP风能(私人)有限公司股权等资产回笼资金,支持东方财务公司解决短期流动性趋紧问题,保证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上述安排将在未来3-6个月内完成。
3、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于2023年4月至11月期间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联合能源18.57亿股为上市公司23.5亿贷款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目前相关担保仍在存续中。如存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影响上市公司偿还相关贷款的情形,张宏伟先生同意以前述质押股权处置款项代为偿还上市公司相关债务。
4、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以其全资子公司持有的联合能源18.57亿股股票为上市公司贷款提供质押,联合能源股东Brilliant Mile Limited以其持有的联合能源5.80亿股股票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张宏伟先生及Brilliant Mile Limited为公司贷款提供质押合计股份数量为24.37亿股(按办理质押当日联合能源股票收盘价格计算市值合计约21.83亿港元,按2024年12月19日联合能源股票收盘价格计算市值合计约9.38亿港元)。目前相关质押仍在存续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相关承诺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净额受限情形尚未消除,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张宏伟先生未履行相关承诺。
公司将继续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内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承诺履行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