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扬州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联环药业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9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1,337,79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2.5066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召集和通知程序,由公司董事长钱振华先生主持,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950,432 | 99.6807 | 360,726 | 0.2972 | 26,635 | 0.0221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牛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975,332 | 99.7012 | 335,026 | 0.2761 | 27,435 | 0.0227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20,893,632 | 99.6339 | 332,726 | 0.2742 | 111,435 | 0.0919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选举方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65,616 | 94.8026 | 360,726 | 4.8400 | 26,635 | 0.3574 |
2 | 《关于选举牛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90,516 | 95.1366 | 335,026 | 4.4951 | 27,435 | 0.3683 |
3 | 《关于修订<公 | 7,008,816 | 94.0404 | 332,726 | 4.4643 | 111,435 | 1.4953 |
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公告的《联环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2024年12月14日公告的《联环药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浏览并下载。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陆琛、薛旭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