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4年12月19日下午15:0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是公司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变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