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序号 | 承诺 | 页码 |
1 |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1 |
2 | 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 16 |
3 | 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 | 32 |
4 | 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 38 |
5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 | 44 |
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填补措施的承诺 | 50 |
7 | 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59 |
8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61 |
9 | 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69 |
10 | 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79 |
11 | 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 89 |
12 | 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93 |
13 | 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107 |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服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服份锁定的承诺
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如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章页)
L冯家成?-{)刀年
2-月2.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如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冯家成γ};年
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张俊武、周斌、罗仁棠、程家斌、汪琦(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股东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锁定事直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若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如有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
、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趴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署页)
年璋张俊武
ι
、
].02-:>年L卡月2.
日
黄山谷捷服份有限公司之担任监事的股东
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谷伟(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并担任监事,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
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在发行人担任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承诺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对监事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承诺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监事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署页)
四(签字):
L做谷伟
.02-)年才月2.t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O}-)年叶月').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黄山佳捷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直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或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发行人股份之
日起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刺去?飞
]-o)_)年节月').6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SAIC Technologies Fund II, LLC(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勺的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于本次公开发行前己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承诺人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其他限制的,本承诺人承诺一并遵守。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签署页)
SAlC Technologies Fundll, LLC
负责人签字:
'J-"马年Lf月J,iJ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
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章页)
').
少年J~月~t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切|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0刀年
2-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张俊武、周斌、罗仁棠、程家斌、汪琦(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股东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署页〉
剂,去我张俊武
o~}年L十月2~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监事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服份减持意向的承诺谷伟(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勺的股东并担任监事,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提前将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担任监事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左
'?巧年ψ月').6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2.
2,],年
月二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黄山佳捷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L川{忘乎\张俊武Z叼年节月Z,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服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张俊武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直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
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章页)
(签字):
三毛\怪我张俊武\Zo1-!;年什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周斌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份事直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本承诺人承诺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承诺不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切|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承诺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限售规定。
、本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首次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产生的任何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之签字页〉
(签字):
].-~2.)年叶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制定了《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C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勺,
现就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将极力敦促本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若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预案》作出的相应承诺。
、若非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按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之
签章页〉
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刷碗将
古月恩、i自'],,
抄年节月').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制定了《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C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勺,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现就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事宣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公司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
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冯家成
.o~)年12-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制定了《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C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现就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事宜作
出如下承诺:
、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之签署页)
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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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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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中国证监会认定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公司承诺将依法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以上为本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之签章页)
黄
法定代表人(签字):制~
胡恩、ik
2-DlJ年叶月二b日
黄山谷捷服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
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子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当《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单位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以上为本单位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单位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单位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之签章页)
冯家成
吵年
2-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
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中国证监会认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则本单位承诺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当《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C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约定的预案触发条件成就时,本单位将按照《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履行回购发行人股份的义务。
以上为本单位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本单位未能依照上
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单位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囚的承诺》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冯家成
b
2.J,年
I'V月~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田的承诺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己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
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知价颁布
胡恩谓
'),
z,>年叶月').6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冯家成
2.'};,
年
1-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固的承诺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督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购回的承诺》之签章页〉
黄山市供销
冯家成
2ρ].>年
2-月2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填补措施的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但本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
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相关制度进行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积极实施募投项目,提升市场竞争力为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及提高市场占有率,通过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确认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努力调配各方面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效益,增强股东回报。
、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公司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上市后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公司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州锁抒I胡恩品
)..02}年千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控股股东,本单位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督促发行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
2.)
年
月'2-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单位对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督促发行人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2,0)..)年/1,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如下:
、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上市公司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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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强马徐冬梅郭少明江建辉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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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tJ}.付年
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利润
分配政策的安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除外),同时公司将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上述承诺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遵守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别协烈言
胡思!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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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日内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及回购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上述承诺内容系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签
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价咧布d胡恩!冒)".2.)年't月~b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利用控股股东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日内启动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
承诺》之签章页)
冯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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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年
"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单位")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勺的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单位将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
日内启动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
、若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单位真实意思表示,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签章页)
冯家成2..2-~年)2,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本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金额以经人民法院认定或与公司协商确定的金额为准。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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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发行人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
行人的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承诺人将杜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年I?,,-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承诺人将杜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冯家成")"2-少年
2--月2.!J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承诺人将杜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2-"2.3年lf月
2.b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黄山佳捷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承诺人将杜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的股东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章页)
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总j江长
张俊武2-o~>年于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l、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影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本承诺人将杜绝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关联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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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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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张俊武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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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明江
JK遗h徐冬梅郭少明江建辉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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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耸方圣伟梁毅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坚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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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斌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鉴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来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之签章页〉
黄山供销
法定代表人(签字):
].
2-J年
'2--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鉴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未来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
、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冯家成
)02-};年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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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鉴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来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
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之签章页)
f.o~>年叶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鉴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黄山佳捷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来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
、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之签章页)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kj豆趴张俊武2,u?)年》月M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鉴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在中国境内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占用或转移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来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本承诺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并督促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严格履行本承诺事项。如相关方违反本承诺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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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也/I徐冬梅郭少明江建辉全体监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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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方圣伟梁毅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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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古税程家斌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同业竞争损害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
诺人")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研发、生产、销售或提供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和服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所经营的业务均未与发行人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之签章页)
黄山供销
2.
年}?.-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
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为避免未来同业竞争损害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研发、生产、销售或提供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产品和服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服务,所经营的业务均未与发行人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
、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及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未来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服务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同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之签章页)
冯家成1->2-],年/1-月马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发行人")将切实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若公司所作承诺
未能履行或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趴在股东大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
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己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热队句
胡恩ì~
2.v儿年
月μ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将采用如下措施予以约束: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
采取该等承诺中己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章页〉
冯家成
}o7--}年n月2};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勺的实际控制人,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将采用如下措施予以约束: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己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章页)
负责人(签字):
冯家成7/J,,)年/2,.月二。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深圳赛格高技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将采用如下措施予以约
束: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己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章页)
}\)~)年tf月1),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黄山佳捷股权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将采用如下措施予以约
束: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己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章页)
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2K~去言〈张俊武2-").>年
月二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SAIC Technologies Fund II, LLC(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股东,就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如下承诺: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己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己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署页)
SAIC Technologies Fund II, LLC
负责人签字:
黄文华
?~少年'f月ι6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本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未能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将采用如下措施予以约束: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
采取该等承诺中己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
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
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字):
鲁、
制咽j霄
胡恩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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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徐冬梅全体监事(签字):
立丝方圣伟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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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斌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
关于业绩下滑时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黄山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个月;
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个月;
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
个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之签署页)
黄山供销
、、冯家成
ZvV{年
月),
日
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业绩下滑时延长服份锁定期的承诺黄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本承诺人")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个月:
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个月:
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承诺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
个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之签署页)
负责人(签字);
]o"t千年
月).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