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截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的通知,李锐先生、邱建萍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