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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3月22日下午14点,在公司五楼会议
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3
年3月22日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3月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2日上
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下午3:00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8,118,6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597%,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7,834,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473%;通过网
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84,07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0.112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爱先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
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以158,098,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赞成、
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反对、100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
     2、以158,098,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赞
成、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反对、1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158,098,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赞
成、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反对、1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2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全 文 详 见 2013 年 2 月 28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以 158,098,8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5%)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0 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1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017 万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15 万元,以
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626 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941 万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净利润的 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51 万元。
     2、 按 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2,748,3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0,549,668.8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2 股,共计转增
50,549,66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303,298,012 股。
    5、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6、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
加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8、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与
各商业银行开展授信业务的议案》。
    9、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议 案 详 情 见 2013 年 2 月 28 日 在 证 券 时 报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并增
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10、以 158,098,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4%)赞
成、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反对、10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
整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1、以158,098,7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4%)赞
成、19,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反对、10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对201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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