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24-08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书面传真方式召开,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领导人员2023年、任期考核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张学权、陈明杰依法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领导人员2023年、任期考核及薪酬兑现实施方案》,并同意根据应兑现薪酬总额及已发放的薪酬,核算应发放余额并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