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对本次发行方案相应进行
修订。具体如下:
(一)发行数量上限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公司的总股本数由499,911,232股增加至500,355,082股,故本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9,991,12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50,035,508股(含本数)。
(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鉴于公司近期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130万元对外投资情形,公司基于谨慎原则从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130万元,即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80,815.69万元(含本数)调减为不超过180,685.69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下述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AIGC及智慧出行领域Chiplet解决方案平台研发项目 | 108,889.30 | 108,759.30 |
2 | 面向AIGC、图形处理等场景的新一代IP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71,926.38 | 71,926.38 |
合计 | 180,815.69 | 180,685.69 |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无其他变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
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修订稿)》监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内容。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
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说明(修订稿)》的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