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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3-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与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
司(以下称“甲方”)签订了“新药技术转让合同书”,合同技术转让
费为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资产的转让有利于盘活公
司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交易事
项无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扬子江药业集团北京海燕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1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镜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3日
     营业执照号:110114006274560
    主营范围:生产口服固体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所拥有的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是 2009 年 5 月 22 日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批件的持有人为黑龙江麦迪森制
药有限公司,2009 年 10 月 20 日批件持有者变更为大庆华科股份有
限公司药业分公司。该药品已取得专利号为 ZL03101989.7 的《发明
专利证书》,2010 年 5 月 25 日,其专利权人由黑龙江麦迪森制药有
限公司变更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专利受权公告日为 2010
年 6 月 15 日。药品的主要功效为清热利湿,活血散结,用于慢性非
特异性前列腺炎湿热蕴结兼血瘀症。
    2、权属情况说明
    公司对此次转让的资产拥有清晰完整的权属,转让资产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评估基准日:2012年10月31日
    4、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药
业分公司转让的五虎丹胶囊新药技术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
同华评报字[2012]第553号),截止2012年10月31日,公司转让的转
让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账面价值534.45万元,评估值1400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增值865.55万元,增值率161.95 %。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新药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费总金额为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由
甲方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支付伍佰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补充申
请受理通知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伍佰万元人民币;第三期在甲
方获得生产批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伍佰万元人民币。
    五、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
资产的运营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
益(需扣除相关税费)。此次资产转让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
    2、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药业分公司转让的五虎丹胶囊药品相关新药技术项目的《资产评估报
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2]第553号)。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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