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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人乐: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ST人乐 公告编号:2024-07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13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第一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4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本次出售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100%股权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1.01交易整体方案
1.02交易主体
1.03标的资产
1.04交易方式
1.0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06支付方式
1.07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1.08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1.09债权债务处理
1.10人员安置
1.11决议的有效期限
2.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3.00《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0.00《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1.00《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需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上述提案1:00-13: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需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提案1:00需对子议案逐项表决,提案1:00-13:00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采取现场登记或邮寄、邮件方式登记,且须在登记时间内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以上资料需加盖法人公章)。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会议开始后停止接待,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时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高发社区侨香路4080号侨城坊1号楼29层

联系人:蔡慧明、王静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邮箱:wangjing@renrenl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14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6”,投票简称为“人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本次出售西安高隆盛、西安配销100%股权方案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1.01交易整体方案
1.02交易主体
1.03标的资产
1.04交易方式
1.05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06支付方式
1.07交易费用和成本安排
1.08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1.09债权债务处理
1.10人员安置
1.11决议的有效期限
2.0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3.00《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4.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6.00《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00《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8:00《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00《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0:00《关于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11:00《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12:00《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3: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具体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的选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委托无效。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年12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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