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薛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12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