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唐丹众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材料同时送达公司监事和高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关联董事唐丹众、黄维俭、黄五四、谭雨龙、李勇猛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持有的上程电力96.95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集中精力建设新能源项目,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的上程电力
96.954%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交易价格以经深圳市鹏晨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上程电力96.954%股权评估值1,628.03万元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为1,628.03万元。同时,上程电力所欠公司的内部借款本息 19,954.64万元(该数据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数据,实际以还款日的借款本息为准),由正润集团代上程电力在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前向公司清偿,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程电力股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转让持有的上程电力
96.95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18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