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或个人的说明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由中化工装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香港”)将其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China National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 S.à.r.l(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装备卢森堡”)享有的债权合计47,777.22万欧元转为对其的股权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控制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子公司,装备香港持有标的公司90.76%股权,公司持有装备卢森堡9.2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中,克劳斯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估值机构以外,同时聘请了PwC法律,除此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之签署页)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