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前述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63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后,注册资本将由509,931,800元变更至509,909,170元,股份总数从509,931,800股变更至509,909,170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993.18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990.917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993.1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990.91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