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桂珍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