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厉世清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92 号
厉世清:
你的儿子于2024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8,200股,成交金额98,892元;于11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8,200股,成交金额108,732元。上述股票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你作为公司副总经理,未能督促子女合规交易公司股票,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和第3.4.11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