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参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12月12日,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加了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的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投标工作。
经联采办开标、评标后,公司产品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拟中标本次集中采购。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已经根据各省市场潜力进行了供应省份遴选,中选结果将在联采办公示后正式发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中标产品基本情况
序号 | 品种名称 | 规格 | 适应症 | 包装 数量 | 拟中标价格(元/盒) | 拟主供中标数量 | 拟主供省(区) | 拟备供省(区) | 拟备供省(区) | 采购周期 |
1 | 阿普米司特片 | 30mg | 适用于符合接受光疗或系统治疗指征的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成人患者。 | 70片/盒 | 86.00 | 3.3306万片,折合0.0476万盒,为所选省份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 浙江、山西、甘肃、西藏 | 9.8455万片,折合0.1407万盒,为所选省份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80%。 | 上海、安徽、重庆 | 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2 | 泊沙康唑肠溶片 | 100mg | 主要用于成人患者的侵袭性曲霉病的治疗,适用于预防13岁和13岁以上因重度免疫缺陷而导致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感染风险增加的患者,例如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 24片/盒 | 172.00 | 9.1802万片,折合0.3825万盒,为所选省份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 浙江、湖北、 广东、黑龙江、 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 | 24.1741万片,折合1.0073万盒,为所选省份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70%。 | 天津、吉林、江西、山东、湖南、四川、云南 | 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HSCT)后发生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患者或化疗导致长时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
二、此次拟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已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分别于2023年9月、2024年9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详见公告编号:“临2023-96号”、“临2024-108号”)。公司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尚未形成市场销售规模。
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国家组织的第十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在执行上要求全国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公司本次拟中选的品种若确定中选、签订购销合同并实施后,将有利于上述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公司制剂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已与联采办就阿普米司特片、泊沙康唑肠溶片签订了《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主供地区备忘录》及《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品种备供地区备忘录》,上述产品的采购协议签订等后续事项及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