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包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同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
?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符合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日常经营活动需要,公司预计与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包装”)发生关联交易,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止,同类业务交易总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自此次交易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集友纸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累计(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但未达到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公司未对202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因公司转让其股权,自2024年7月30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2、集友包装因公司转让其股权,自2024年10月29日起成为公司关联方。
3、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与集友包装自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0月29日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表中关联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内部程序审批。
(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如下:
交易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 | 原控股子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原全资子公司集友包装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18.08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集友包装 | 原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太湖集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原材料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6.70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小计 | 134.78 | |||||
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 | 原控股子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原全资子公司集友包装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纸张、电化铝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71.68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 | 原控股子公司 | 子公司太湖集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电化铝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17.17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
集友包装 | 原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纸张、电化铝等) | 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 495.48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小计 | 684.33 |
单位:万元
注:
1、集友包装股权转让交割完成12个月后将不再是上市公司关联方。
2、上表中预计金额包含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12月13日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相同类别业务)金额684.33万元。
3、上表中,其他相同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销售为公司原全资子公司集友包装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68万元,以及公司子公司太湖集祥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向曲靖麒麟福牌印刷有限公司销售商品17.17万元。
4、上表预计金额中包含公司拟向关联人集友包装租赁房产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集友包装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集友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4年4月26日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888号法定代表人:齐亮注册资本:8,000 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2024年12月13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等 | 集友包装 | <3,000 | 495.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相同交易类别向关联方销售(注3) | 188.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3,000 | 684.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关联人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联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7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443.09 | 65,529.92 |
负债总额 | 6,240.02 | 7,968.22 |
净资产 | 17,203.07 | 57,561.70 |
项目 | 2024年1-7月(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0,179.25 | 20,389.61 |
净利润 | 3,141.37 | 5,554.49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友包装原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将集友包装全部股权对外转让,集友包装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集友包装自股权转让后12个月内(即自2024年10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28日期间)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与集友包装进行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自2025年10月29日起,集友包装不再是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集友包装的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上市公司达成的协议,上市公司与其进行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集友包装销售商品等。
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定价结算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
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