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会议材料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嘉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恒裕集团、恒裕资本、龚泽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陈嘉升、彭康佩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龚泽民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提案》(公告编号:2024-080)。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情况说明及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陈嘉升、彭康佩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事项的情况说明及意见》(公告编号:2024-081)。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