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朗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相关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