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 证券简称:*ST红阳 | 公告编号:2024-134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9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2024)苏01破20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及管理人出具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监督报告》和江苏益友天元(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鉴此,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2日出具《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公司已按照江苏证监局2024年5月10日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0号)的要求完成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清收了所有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的288,405.29万元资金。鉴此,公司因被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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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4条和第9.4.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核准同意,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除上述申请撤销的风险警示情形外,因公司2020年至2023年度均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以公司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逐条自查,除上述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表决 |
9票 | 0 票 | 0票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