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文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智联网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下一代数字信任产品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0,426.68万元(包括尚未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尾款、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537.3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据安全管理平台研发与业务拓展项目,其余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889.3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递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拟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沐川路58弄1-7号G60商用密码产业基地A2楼),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6)。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