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宜安”)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公司为其申请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24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2月13日,株洲宜安与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永发支行(以下简称“湖南银行株洲永发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合同》、公司与湖南银行株洲永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合同》主要内容
(一)湖南银行株洲永发支行同意向株洲宜安提供人民币2,892万元授信额度。
(二)授信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0日。
(三)本合同项下授信担保方式: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株洲宜安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中,已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取得人民币2,892万元授信额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实现债权和保证的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二)保证担保主体及保证方式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最后一笔贷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湖南银行株洲永发支行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一)《授信额度合同》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