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吴潮忠先生、李丽璇女士、谢创鸿先生、吴友武、曾旭钊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郑栩栩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定于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在巨轮智能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通知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办理。详细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