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