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沈斌强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关联董事沈斌强、杨清华、王海龙、沈翾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6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