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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杉锂业: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3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永杉锂业 公告编号:2024-09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325,333.6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52,190.02万元,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赵金,于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8月开始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申翌君,2017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峻雄,1997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

项目合伙人赵金、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赵金2022/11/22行政管理措施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29号
2赵金2023/12/14行政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号
3李峻雄2022/12/22自律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6号

赵金先生、李峻雄先生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会计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具体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会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机构及项目成员相关信息,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跟进与总结,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各项业务,其专业能力可满足公司审计需要,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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