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0,000股,回购价格为9.32元/股。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拟对10名激励对象所持3,09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9.32元/股。2024年6月27日,上述股票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注销。
据此,公司股份总数由518,650,649股减少至515,380,6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18,650,649元减少至515,380,649元。公司章程对应修订如下:
原条款 | 修订后的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650,649.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5,380,649.00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8,65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15,380,649.00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