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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3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总额调整: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由303,410,166.80元(含税)调整为303,348,840.7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维持不变。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4年8月26日(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采用截至2024年8月26日的公司股份总数作为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的依据)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61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61股。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0,000股。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352,000股A股股份,上述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2,333,924,360股调整为2,333,452,62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因公司尚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及股份回购期,因此以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的总股数2,343,039,2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114,921股(其中A股9,114,921股、H股0股)后的股数2,333,924,3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410,166.8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和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

二、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4)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转股期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

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上述可转债共计转股数量为261股,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61股。

(二)回购注销A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20,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因此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三)回购A股股份的情况

自2024年8月26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回购352,000股A股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9,466,921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由2,333,924,360股调整为2,333,452,621股,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3,348,840.73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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