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543,06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55.5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8,883,783.4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4]第1062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 | 706879290103 |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 正常使用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分行 | 647821667 |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 正常使用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金海支行 | 44100301040017056 |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 | 正常使用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 8000035540101401 | 补充流动资金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专户80000355401014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66,977.78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4年12月10日办理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此终止。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