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四届十九董事会决议
公告(见 2013 年 3 月 6 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 199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曼青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60 万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59,068,4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关于对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确认的议案》。
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57,416,666 股,占总股份的 48.8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其为本公司关联人,与该议案存在利益关系,在
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51,813 股。赞成票
1,651,81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赞成票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
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