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建瓯”)于近日获得政府现金补助资金共计22,633,800.00元。根据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下发的《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通知》(瓯发改〔2024〕114号),美新建瓯“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被列入建瓯市2024年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清单,预计将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补助63,40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到账22,633,8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形式和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1 | 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 | 2024年第二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 | 2024年12月11日 | 22,633,800.00 | 瓯发改【2024】114号 | 是 | 否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 | 22,633,800.00 | - | -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与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22,633,800.0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最终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仍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