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潮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者总裁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材料,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的公告》(2024-025)、《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6)。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4000023654001号),约定公司为兄弟医药在民生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债务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250,000,000.00,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1日(皆含本日)
3、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5、保证期间: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含),其中公司对兄弟医药的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200,000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85,055.4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5%;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