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相关承诺延期履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