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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投: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2

证券代码:002761 证券简称:浙江建投 公告编号:2024-101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4.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6家
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建筑业,综合,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胡燕华潘晶晶项巍巍暂未确定,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正在进行项目质控复核人员的指派工作,因此目前尚无法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质控复核人员。公司将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确定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后及时披露相关人员信息。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2007 年2013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2005 年2009 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0年2007 年2013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2024年2024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近三年签署华东医药、华是科技、锋龙股份、天地数码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百大集团、晶盛机电、镇海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近三年签署晶盛机电、宏鑫科技、华是科技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7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9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浙江省国资委统一组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一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对公司2023 年

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综合考虑市场信息,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及《浙江省省属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国资财评[2024]25号)的相关规定,经浙江省国资委统一组织招标,通过开展公开竞标,确定中标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结合市场情况,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质量管理水平及诚信记录等方面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依法合规,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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