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11日,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52号建投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话等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秀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项目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