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12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董事孙晓峰先生委托董事于来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就关于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额度使用事宜及特别约定事宜与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
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400万股股权继续为公司申请的上述15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6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2025年3月31日,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亿元股权和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79,329.3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并由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的信托借款89,283万元延至2025年3月31日到期,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长春兰海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亚泰吉盛投资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吉林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不动产和在建工程以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申请的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继续为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上述200,000万元最高借款额度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同意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委托借款3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2025年3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3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
同意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借
款5亿元通过展期、延期、借新还旧、还旧借新等方式将业务到期日延至2025年3月31日,同时就上述委托借款5亿元的特别约定事宜与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系列协议、文本,由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000万股股权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3,568.43万元股权和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20,000万元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30,500万元股权、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14,79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富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4,000万元股权和奇朔酒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亚泰金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00万元股权和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以及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融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刘树森先生提名,聘任张羽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聘任高德才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现有职能部门进行调整,新组建招标中心、数据资产管理部、直管企业管理部三个部门。调整后公司总部部门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法律部、财务资产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招标中心、数据资产管理部、直管企业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继续以其持有的620万元存单为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龙鑫药业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4,900万元、4,900万元、1,2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并同意由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新型建筑产业化公司以及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两处采矿权及所在五宗土地和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名下的房屋抵押为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反担保;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4.9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在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中心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4,9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吉林亚泰鼎鹿水泥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四通路的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4,850万元(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线提供抵押担保)、4,6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
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敞口7,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关联担保议案
同意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借款延至2025年3月31日到期,由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沈阳亚泰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亚泰兰海投资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500万股股权、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以吉林亚泰莲花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不动产和在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对应土地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上述担保措施及担保财产明细等均以签署的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424,681.57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7.4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简历
张羽,女,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称号。曾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林分所高级项目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高德才,男,1975年1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亚泰集团哈尔滨建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资产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