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在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2A-3201公司会议室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匡丽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