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林金坤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林金坤先生持有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共计9,95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99999%,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2月10日,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金坤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林金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5%下降至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金坤 | 被动稀释、 减持公司股份 | 12,000,000 | 7.5% | 9,953,100 | 4.99999%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7.5%。
2、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51,000股,减持比例为0.97%,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由12,000,000股变更为10,449,000股,占当时总股
本比例由7.5%变更为6.5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6)。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6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62,5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199,062,5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为5.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4、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0日,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9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9,953,100股,占总股本比例4.999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5.15538%)。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林金坤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