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医药商业经营企业,医院为公司的主要客户,绍兴市第五医院自2010
年被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购后,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2012年度,公司
与绍兴市第五医院发生的日常采购商品交易额为466.77万元。
2013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宋逸婷女士、戚乐安先生、吴越迅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例(%)
向关联人销售产
绍兴市第五医院 500 466.77 0.26
品、商品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绍兴市第五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张国明,注册资本为 318 万元,地址为绍兴
市解放北路 226 号,业务范围为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保健以及社区相关医
疗服务。截止 2012 年末,总资产 6,523 万元,净资产 3,758 万元;2012 年度收入
5,296 万元。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医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绍兴市第五医院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和关联方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按中标价格销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未签署专业的关联交易协议,而是根据公司和关联
方通过浙江省药品器械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公司中标后按关联方的需求配送
销售。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都是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绍兴市第五医
院有业务往来,预计 2013 年度将继续存在上述关联交易。
2、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销售,医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
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
品及医疗器械。
3、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
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
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
务独立性造成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没有
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