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8 日以书面通
知形式发出,2013 年 3 月 20 日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宋逸婷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
了审议,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1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936,759.34 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1,693,675.93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055,131.54 元,本
次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9,298,214.95 元。拟以总股本 167,061,643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8,353,082.1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同时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具体见公告 2013-003);
6、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逸婷女士、戚乐安先生、吴越
迅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3 年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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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见公告 2013-004);
7、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具体见公告 2013-005);
8、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其报酬为 50 万元。
9、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2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具体见公告 2013-006);
10、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租赁的
议案》,主要内容为:2013 年度,公司继续将在袍江投资建设的硫酸西索米星、抗
生素废水处理站等资产租赁给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收取资产使用费 240 万元;
继续将 12 处房产出租给控股子公司震元连锁和震元器化,收取租赁费用 420.46
万元,该等资产一直由上述子公司使用。
11、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震元连锁增资的议案》(具体见公告 2013-007);
12、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元制药
担保的议案》(具体见公告2013-008);
13、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与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续签
互为担保关系的议案》(具体见公告2013-008);
14、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定于 2012 年 4 月 12 日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见公告 2013-009)
上述议案其中 2、3、4、8 需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