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创兴资源
股票代码:600193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录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议案
: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4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5议案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6议案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议案5: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四、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本次股东大会仅审议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的议案,其他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无关的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提出质询。
八、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如需要在大会上发言,请事先与工作人员进行发言登记,由主持人安排适当发言时间后,方可就有关会议议案进行
发言。每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间最长不超过5分钟,由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说明。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名称: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14点30分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物产天地中心2幢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鹏见证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介绍来宾;
二、主持人宣布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正式开始;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办法、介绍监票人;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4、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
六、主持人宣布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九、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布法律意见书;
十二、大会结束。
议案1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2023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2024年拟确定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职务确定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议案2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披露的《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2024年11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公司章程的变更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备案登记,最终以实际备案登记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议案3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2024年11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议案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所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所2023年底有合伙人183人,截至2023年底全所注册会计师824人,注册会计师中有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3年底共有从业人员3091人。
2023年中兴财光华所业务收入110,263.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6,155.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52.94万元。出具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14,626.74万元,资产均值159.39亿元。客户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3年累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8,849.0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中兴财光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5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永,200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0年,为多家公众公司挂牌审计、年报审计和发债审计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十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冀,201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为多家公众公司挂牌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提供服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利,注册会计师,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所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为河化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冀、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利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拟签字合伙人刘永,2021年11月15日,因对蓝山科技2017年至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20年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计存在执行审计程序存在瑕疵,受到中国证监会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中兴财光华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中兴财光华所及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永、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振冀、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春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所,已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4年(2020年度—2023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兴华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拟聘任中兴财光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所、中兴财光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第
九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议案5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工作调整原因,公司董事郑坚先生向公司提请辞去公司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提名杨喆先生成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喆先生简历如下:
杨喆,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年至2017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2020年10月起,担任北京通联君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4年10月加入公司。
经杨喆先生确认,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