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董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确认公司2024年1-10月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149,706.90万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鑫系关联董事,其在审计委员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代康伟、顾鑫、张国富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8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