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6号意中利科技园1号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0,047,88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0,047,88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485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1.485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咚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6人,董事池家武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刘耘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60,040,253 | 99.9872 | 6,628 | 0.0110 | 1,000 | 0.0018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2.01 | 韩玲女士 | 59,966,840 | 99.8650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 357,188 | 97.9090 | 6,628 | 1.8168 | 1,000 | 0.2742 |
股股票所涉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
2 |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 | - |
2.01 | 韩玲女士 | 283,775 | 77.7857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1、2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牛璐、陈思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