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版集团)持有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教传媒)100%股权、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校出版社)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关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交割过户,公司为支付标的资产对价新发行的股份已完成上市,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的过渡期为自本次交易基准日起至交割完成日止之间的期间。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交割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31日,江教传媒于2024年10月15日完成交割过户,高校出版社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交割过户,因此,交割审计基准日应为上月月末即为2024年9月30日,故本次交易过渡期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过渡期内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股东(即公司)享有,期间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出版集团按照其交割前在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在资产交割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如届时公司尚需向出版集团支付现金对价的,公司有权从现金对价中现行扣减。
二、过渡期间损益审计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过渡期间损益进行了专项审
计,分别出具了《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6-00044号)和《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6-00043号)。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过渡期间内,收益法评估资产未发生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三、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6-00044号)及《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6-00043号)。
特此公告。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