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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0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豁免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逸伦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以直接租赁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本金不高于人民币1.2亿元(具体金额以采购合同为准),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租赁利率按利率确定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近一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0基点计算。公司以拟签署的算力资源服务业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签署的《宝德数据中心集成服务协议》《深圳观澜宝腾数据中心合作协议》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以本次租赁设备及公司部分网络设备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逸伦先生及其配偶RONG PEIZHI(容佩芝)女士作为保证人为主合同项下公司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签署《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证人李逸伦先生及其配偶RONG PEIZHI(容佩芝)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提供的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关联董事李逸伦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1票回避;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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